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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國安法律比5年前更完善

政府日前提出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附屬法例,行政長官可發「證明書」,將刑事案件列作國安案件處理,須改由指定法官審理、限制保釋等。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附屬法例只是釐清原有法律,不認為會出現「莫須有」情況,形容相關擔憂屬不必要。

林定國接受本地傳媒訪問時回顧過去4年工作,指本港現行的國安法律比5年前更完善,但仍要居安思危,保持警惕,有需要時會因應新的國安風險,持續完善相關法例;同時表示理解大眾對國家安全法律的關注,未來會持續做好解說,排除公眾不必要的擔心或誤解。

對於外界關注當局會否於上訴階段發「證明書」,或有機會影響審訊結果,他稱,本港的上訴機制並非重審,法院不會聽取新證據,只會考慮原審法官有否犯錯或用錯法律原則,客觀上看不到發出「證明書」會如何影響上訴機會,又指要判斷一宗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按常理不會到上訴階段才知。

人工智能(AI)應用日益廣泛,林定國說,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協調各政策局檢視現行法律配套,研究是否須因應AI發展進行修例或立法。規管科技必須平衡發展需要,當局將視乎風險程度採取恰當方法處理,會盡量促進技術發展。

他表示,若某些AI的應用具備傷害性,例如有人利用深偽技術行騙等,當局或需透過立法手段作出管控,以確保技術不會被誤用,或被當作傷害市民大眾的工具;但亦有部分範疇可透過制定指引或教育宣傳來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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