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譴責德勤及兩名項目合夥人
會財局就兩間前香港上市公司的審計存在多項與收入確認相關的審計缺失及其他違規行為,譴責德勤、以及其兩名項目合夥人王天澤和麥志龍,並處以罰款合共191.2萬元。
其中包括對德勤處以罰款116萬元、對王天澤處以罰款41.6萬元及對麥志龍處以罰款33.6萬元。
事件涉及德勤,即負責編製天合集團載於公司首次公開招股的招股説明書內截至2011年、2012年及2013年12月底止年度會計師報告的申報會計師,以及桑德國際集團截至2012年及2013年12月底止年度的核數師;王天澤即天合集團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審計的項目合夥人;及麥志龍即桑德國際集團2012年度及2013年度審計的項目合夥人。
這是會財局在國家財政部支持下,透過跨境監管合作,取得內地審計工作底稿並已完成的首批紀律處分個案。
會財局發現,受規管者為兩間前香港上市公司進行審計,於收入確認及外部確認函證的相關審計程序出現多項缺失。該些缺失導致其未能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且顯示其在應對與收入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時欠缺專業懷疑態度。
會財局行政總裁賴翠碧指出,這些紀律處分案件的成功結案足證國家財政部與會財局於2019年簽訂的備忘錄行之有效,有助加強公眾對財務滙報的信任及投資者信心。鑑於大量香港上市公司總部設於中國內地,會財局得以獲取存放於內地的相關審計工作底稿,對其有效地履行調查和紀律處分工作相當重要。將繼續與相關監管機構緊密合作,加強跨境審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