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日出康城單位主力牆 設計師及承建商共判罰款26萬
觀塘裁判法院裁定一名室內設計師及一名承建商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判罰款合共26萬元。
有關個案涉及2022年至2023年期間在日出康城首都一單位拆去部分結構牆(主力牆)的工程。屋宇署調查發現,負責涉事單位裝修的室內設計師及承建商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進行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第40(1AA)條。
該承建商拆去部分結構牆的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的危險,違反《建築物條例》第40(2B)(b)條。屋宇署遂於去年5月根據《建築物條例》對有關室內設計師及承建商提出檢控,他們於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有關室內設計師及承建商分別被判罰款6萬元及20萬元。
此外,屋宇署亦有就涉事單位業主違反《建築物條例》第40(1AA)及第40(2B)(b)條提出檢控,聆訊將延期至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