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傳更改應用程式商店收費建議 歐盟或接納
路透引述消息人士稱,蘋果提出更改其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規則及收費模式的建議,已經得到歐盟首肯,令到蘋果可以符合歐盟數字法例,逃過被判罰巨款的命運。
蘋果上月提出建議,容許軟件開發商支付20%的應用程式銷售收入作為手續費,而通過蘋果小商號計劃,手續費低至13%。
同時,通過應用程式商店以外渠道下載軟件的客戶,開發商只須向蘋果支付5%至15%的費用。開發商也可以選擇其他付款模式。
根據報道,歐盟反壟斷機關已同意這項建議,認為符合歐盟《數字市場法》(DMA),並會在數周內公布相關消息。蘋果將有60天時間改變有關操作,以達致遵守DMA規則。
不過消息人士指出,不排除歐盟最終改變上述決定的可能。
歐盟發言人稱,仍在評估蘋果的建議。蘋果未有回應傳媒查詢。
今年4月,歐盟宣布,因應蘋果程式店操作違反DMA,向其判罰5億歐羅。如果歐盟裁定蘋果繼續違規操作,可能進一步判罰,最高額為每天罰全球收入的5%或5000萬歐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