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每間電訊商限登記3電話卡 商經局:做法已較進取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收緊電話卡實名制,把每名用戶在每間電訊商可登記的電話儲值卡上限由現時的10張減至3張。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今舉行會議,多名議員關注在本港現有29間持牌電訊商下每人最多可持87張,是否足夠打擊電話騙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稱,做法已較進取,但亦平衡市民及企業需要,舉例餐飲業和零售業前線員工有需要多張電話卡。
民建聯陳學鋒問及,當局減少每間電訊商電話卡上限的評估成效,以及如何解封號碼。陳百里指,接近九成個人用戶在每間電訊商登記開設的電話卡數目為3張或以下,因此以3張劃界可把影響減至最低。至於被封的號碼,他指用戶須致電通訊辦,解釋或提供相關核實資料。通訊辦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補充,絕大部分被封鎖的是電話儲值卡,亦未有聯絡作解封,因此大多數仍維持封鎖狀態。
金融界議員陳振英認為,每人仍最多可持87張儲值卡,質疑效果會打折扣;又提及企業仍可以持有不多於25張,關注詐騙集團有否使用企業名義登記電話卡以行騙。選委界周文港則關注當局會否再收緊上限。
陳百里指,新建議安排已相當進取,是參考警方提供的犯罪趨勢而訂立。他亦指,現時企業登記電話卡佔全部電話卡數量僅1%,根據警方資料,無證據顯示騙徒透過企業登記進行詐騙。他強調,新安排已比較進取,亦已平衡市民和企業的需要。
商經局亦建議訂立新罪行,把在沒有合法權限或沒有合理因由/辯解下不當使用他人登記電話智能卡的行為刑事化,最高可罰款2.5萬元或監禁12個月。選委界何君堯質疑刑事化安排太嚴重,形容會「嚇親老百姓」,「我又唔係藏粉,我藏卡啫」。他又指,可有很多理由持有已登記的電話卡,舉例「大陸有大奶二奶三奶,香港又有女朋友」,惟當局把情况捆在一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