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電騙丨白家犯罪集團案 白應蒼等4人伏法
緬北電騙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涉及殺人、詐騙、販賣、製毒、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去年11月被判死刑,其中白所成因病死亡,其餘4人被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被依法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新華社報道,法院確認,以白應蒼等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等犯罪,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白應蒼組織、領導白家犯罪集團,武裝庇護電詐犯罪集團實施犯罪,其餘被告分別組織、領導、參加電詐犯罪集團或團夥實施犯罪,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均應嚴懲。




,泓滙財經資訊有限公司及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