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指允提取強積金供款不符法例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建議強積金「半大訴求」,包括由政府代僱主、僱員供半年強積金,以及容許市民提取一半累算權益。
積金局表示,設立強積金的目的是為「打工仔」提供基本退休保障,有關提取及供款的安排由法例規限。因為解決短期經濟困難而提取或暫停供款並不符合法例要求。
除法規考慮外,在投資環境不理想的情況下提早提取強積金,變相在低價位賤賣基金資產,有可能蒙受巨大損失,這與協助成員通過長期投資增值的目的背道而馳,嚴重影響退休保障。
根據強積金法例,現時只有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強積金成員才可以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當中不包括以紓解財政壓力為理由。如要改變必須修改法例,但過程需時,不能為目前情況提供最直接和及時的幫助。